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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市档案局24小时接收群众对本单位(系统)涉及经济发展、社会建设、群众生活和政风行风建设的咨询(建议)、求助、投诉、举报。
具体受理范围是:
1.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,为单位、小团体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以及其他不正确履行职责、违反职业道德的问题;
2.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;
3.社会生活中需要解决的热点、难点问题;
4.市民家庭生活方面的需求;
反映以下内容信件不在受理范围内:
1.反映非本部门(系统)管辖范围内问题的信件;
2.进入信访、司法、诉讼程序的问题;
信件办理时限:
沈阳市档案局接收群众来信信件类型分别为咨询(建议)、求助、投诉、举报4类,办理时限分别为:
1.信件转发:1个工作日;
2.咨询(建议)和求助类信件:自处理单位接收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(含第5个工作日)内;
3.投诉类信件:自处理单位接收信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(含第15个工作日)内;
4.举报类信件:自处理单位接收信件之日起45个工作日(含第45个工作日)内。
其他注意事项:
1.网民在提交求助类信件时,只能提交一个问题,便于问题及时解决以及对信件管理和监督,并应留下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更好的为您服务。
2.网民在提交的信件中不得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勿使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词语,以及含有与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制度相悖的文字表述。
3.网民反映的咨询(建议)、求助、投诉类问题,各单位办结后原则上公开反馈,网民如不想公开反馈的信息请在写信时注明并请牢记信息查询编码,以便查询回复信息;举报类问题不公开反馈,请网民用编码查询办理结果。
4.举报类信件建议网民留下真实联系方式,以便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,网民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。
5.网民发信后,请尽量耐心等待,避免一信多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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